1月19日下午,海南省水务厅就水利部2020年第二批水闸工程安全运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约谈海口市、万宁市、澄迈县、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局,旨在督促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强化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加强水闸安全运行管理。厅党组成员陈德皎主持约谈,厅建管防御处、政法监督处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建管防御处处长马惠峰对水利部2020年第二批水闸工程安全运行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海口市、万宁市、澄迈县、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局相关负责人对所通报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汇报,政法监督处相关负责人就个别整改问题进行了进一步询问并要求各单位增强责任担当意识,在整改基础上也要做好“回头看”工作。
陈德皎要求,4个市县水务局要高度重视水闸工程安全运行工作。他强调,一是问题整改。各市县水务局和水闸工程管理单位要提高认识,将水闸管理放到和水库管理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来,认真分析检查发现问题产生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分类施策,抓紧落实问题整改,尽快处理工程安全问题,并安排专人及时在“水闸安全运行专项检查问题整改系统”填报、更新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并将整改进展情况及时上报水务厅建管防御处。
二是责任追究。各市县水务局应对照《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第二批水闸工程安全运行专项检查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的通知》(办运管〔2020〕285号)相关要求,对存在突出问题的水闸管理单位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约谈和相关责任追究,并将责任追究情况报送水务厅建管防御处。
三是强化管理。针对本次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市县水务局要在解决问题的基础上,举一反三,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强化管理,全面消除工程实体安全隐患,切实提高水闸工程运行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充分发挥效益。
海口市、万宁市、澄迈县、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局相关负责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将严格按照水利部和水务厅要求,将存在的问题按期上报到“水闸安全运行专项检查问题整改系统”,并对问题建立台账、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尽快落实整改措施,对水闸管理单位进行责任追究,确保水闸工程运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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